近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發布《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關于加快氫能和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及示范應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中提到,鼓勵燃料電池汽車“多拉快跑”。4年內行駛里程超過5萬公里的中型貨車、機場用車、港口用車,經認定后每年獎勵1萬元/輛;4年內行駛里程超過8萬公里的郵政物流環衛渣土車、中運量公交、8-12米城市公交、10米以上通勤客車,經認定后每年獎勵1.5萬元/輛;4年內行駛里程超過10萬公里的重型貨車等,經認定后每年獎勵2萬元/輛。
建設燃料電池汽車規模化運營平臺。對經認定的燃料電池汽車運營平臺,參照國家政策,結合臨港新片區實際給予適當購車補貼;并按照年運營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10%、最多不超過500萬/年,最長不超過4年的運營獎勵。
提升燃料電池汽車使用便利。對東海大橋、洋山深 水港等特定區域和道路,實行通行路權優先,便利車輛使用。 鼓勵探索開展無人駕駛測試及應用。對臨港新片區內通行的 氫燃料電池汽車,給予相關通行費、停車費減免支持。